各设区市教育局、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文物局,韩城市教育局、文物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的重要指示,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充分发挥文博单位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提升综合素养。省教育厅、省文物局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将博物馆资源与教育资源充分融合,使博物馆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不断用优秀的民族文化、璀璨的文明、奋进的精神,培养和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实现文化认同、价值认同。
二、工作目标
真正建立政府主导、博物馆与中小学为主体,以场馆主动为先的工作机制,以期达到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博物馆资源与学段、学科及学校课程深度融合、衔接,实现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目的,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以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省教育厅与省文物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工作机制,在馆校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鼓励各中小学校加入陕西省博物馆教育联盟,与周边博物馆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模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文物局、各学校、各博物馆)
(二)评选研学基地。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继续开展陕西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遴选及评估工作,确保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批高质量、各类型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同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已公布各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的规范和科学管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三)开发系列活动课程。各研学教育基地及各博物馆要会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结合中小学生认知规律、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以及博物馆实际,充分挖掘梳理博物馆自身资源,开发系列课程,旨在最终全省形成以三个精神标识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要构成内容的教育项目库,即围绕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等陕西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设计出一系列以“周秦汉唐”为主题的人文历史类、以“红色延安”为主题的党史革命类、以“绿色秦岭”为主题的生态文明类活动课程,逐一对标中小学语文、数学、历史、综合等课程,打造与学校教育相互补的示范教育项目库,形成“课程菜单”,采取“订单式”服务和模块化教学方式,以适应不同年级不同学龄的需求。(责任单位:各博物馆)
(四)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各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博物馆资源,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等主题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学习方式以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为主,个人家庭自主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为辅,组织形式以学校、年级、班级为单位;学习形式以到现场学习为主,线上学习为辅。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建立校内博物馆,将博物馆研学课程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做到活动前,科学设计活动内容,做好教育意义挖掘;活动后,与课程教学和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做好教育效果固化。(责任单位:各学校、各博物馆)
(五)提高博物馆服务能力。各基地各博物馆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要求,在寒暑期及节假日等时间,可适当延长场馆的开放时间;根据中小学生特点,研发适合不同群体需求的展览、课程、活动、路线和讲解词,综合运用解说导览、专题讲座、互动游戏、角色扮演、动手实践等方式,增强学习的趣味性、互动性和体验性;同时各博物馆要制作博物馆手册、导览图、辅助读物、口袋书等读本,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小小讲解员、文物修复师、亲子体验互动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利用博物馆资源创造性开展活动、辅助学习,增强博物馆学习效果。围绕陕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中小学研学教育基地等基地建设,加强博物馆服务能力提升,逐步构建“六个一”格局:即围绕一个传承主题,策划一系列原创展览,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设计一系列研学课程、编写一套主题教材,建立一个优秀品牌。(责任单位:各博物馆)
(六)纳入课后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将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纳入课后服务内容,鼓励小学在下午3点半后开设校内博物馆系列课程,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活动内容需学校老师与博物馆教育人员充分沟通、与学科学段相衔接;活动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可依托“互联网+文物教育”平台开发制作微课、微视频、云上展览等,通过远程教育终端或线上模式,开展系列专题教育。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结合教学特色及学科课程设计特点,常态化、系统性实施博物馆优秀文化进课堂活动。(责任单位:各博物馆、各学校)
(七)加强人才双向培养。各地教育部门和文物部门要联合开展人才双向培养机制,通过短期培训、联合教研、互相培养等方式,加强博物馆教育人员与学校教师的交流合作,使博物馆教育人员了解学校教学内容,中小教师了解博物馆教育资源构成,同时要将博物馆教育人员相关培训内容与各类各级教师培训互相纳入,立求建立双师型人才,并解决职称评选等问题。(责任单位:各级教育局、各级文物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文物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深入合作沟通,确保博物馆资源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融合发展。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地教育、文物部门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支持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资源单位建设、教育课程研发设计、教学活动组织实施、师资培训、教育空间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地中小学、博物馆等均要建立科学闭环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预案,明确管理职责和岗位要求,确保各类活动的绝对安全。
(四)加强考核评价。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目标考核和效果评价。省文物局将在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适当加大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所占权重或分值,对于工作开展好的博物馆将优先考虑涉及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陈列展览提升、教育活动开发、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等项目。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文物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