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关于向社会征求《杨凌示范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先考古、后出让”相关要求,全面做好杨凌示范区文物保护工作,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起草了《杨凌示范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传真:029-87035553;
2.通过邮件:531130661@qq.com;
3.直接来信,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718室(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附件:《杨凌示范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6日
杨凌示范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搞).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