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引客入杨措施
凡是在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注册备案登记、取得旅游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联合颁发的旅游行业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总社、分社),招揽游客在杨凌入住星级酒店或限额以上酒店旅游消费,累计招揽游客达到100人次及以上的旅行社,凭借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协议)和入住酒店发票申请补贴资金,按照50元/人次补贴,每家旅行社最高补贴奖励累计不超过5万元。
二、提升文旅市场消费活力措施
区内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限额以上酒店、特色三产融合农庄、乡村旅游示范村、相关行业协会、文旅公司,凡在杨凌辖区内成功举办露营节、帐篷节,积极开展研学游、乡村游等旅游主题活动,群众反响热烈,对文旅市场回暖、拉动三产消费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对活动主办单位给予一定补贴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文旅夜经济带动打造措施
区内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限额以上酒店、特色三产融合农庄、乡村旅游示范村、相关行业协会、文旅公司、营业性演出单位,策划组织惠民文化演出、后备箱集市、音乐节、美食节等特色夜间文旅主题活动,能差异化、精准化、多元化满足客群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形成文旅消费热点的,对活动主办单位给予一定补贴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