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体育局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取消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司明电(2019)狃号)及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的要求,经与国家体育总局法制部门沟通,现对2项证明事项的我省设定依据及取消目录进行公布。请各单位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并通知关联单位完善取消后的处理办法。
附件:陕西省体育局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陕西省体育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