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要闻 / 文旅动态 / 正文

杨凌文旅资源普查线索开始征集

来源:文旅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4:37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摸清杨凌示范区文化和旅游资源“家底”,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文旅产业发展,现面向广大市民、游客和有关单位征集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线索。

一、征集内容

杨凌示范区全域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文化和旅游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主要分为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两大类。

(一)文化资源

1.古籍:古籍,是指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图书在古代称作典籍,也叫文献,兼有文书、档案、书籍三重意义。

2.美术馆藏品:美术馆中收藏的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并反映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和人类科学文化进程的历史见证物。

3.地方戏曲剧种:流行于一定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戏曲剧种。

4.非物质文化遗产: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具体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民俗等。要符合核心价值观,要融入生活,弘扬当代价值。

(二)旅游资源

1.地文景观。包括自然景观综合体(山丘、台地、沟谷、滩地)、地质与构造形迹(地面剖层、生物化石点)、地表形态(沟壑与洞穴、奇特与象形山石)和自然标记与自然现象(奇异自然现象、垂直自然带)等资源。

2.水域景观。包括河系(河段、瀑布、江心岛、漂流)、湖沼(湖区、潭地、湿地、湖心岛)、地下水(冷泉、温泉)、冰雪地、海面(海域、小型岛礁)等资源。

3.生物景观。包括植被景观(林地、独树、草地、花卉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水生动物、陆地动物、鸟类)等资源。

4.天象与气候景观。包括天象景观(太空景象观赏地、地表光现象)和天气与气候现象(云雾、物候景观)等资源。

5.建筑与设施(含工业旅游)。包括人文景观综合体(商贸场所、古战场、生产地、文化体育场所、度假地、宗教场所、运输站场、纪念地、城市公园、主题公园、产业园区、特色镇村)、实用建筑与核心设施(街区、屋舍、桥梁、渠道、堤坝、港口、洞窟、养殖场、特色店铺、市场、民宿、公路)和景观与小品建筑(亭、雕塑、碑碣、书画作、喷泉)等资源。

6.历史遗迹。包括物质类文化遗存(建筑遗迹、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驿道、红色文化、华侨文化、海丝文化遗存)和非物质类文化遗存(民间文学、地方习俗、传统演艺、医药、体育、工艺)等。

7.旅游购品(文创产品)。包括农业产品、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等资源。

8.人文活动。包括人事活动记录(地方人物、事件)和岁时节令(宗教活动、农时节日、现代节庆)等资源。

二、征集时间

杨凌示范区全域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文化和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共同保护和传承我们丰富的文化和优美旅游资源。线索可以是照片、文字或者视频,同时需要提供准确的资源点位置信息。我们将对征集的线索进行筛选整理,并现场调查与核实。请提供线索的市民、游客和有关单位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有关资源信息(名称、地点、联系电话),以便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时予以联系。

联系电话:87037922

邮箱:1829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