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安排部署全区文物法人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文物保护责任,确保区内文物安全。5月20日,示范区文物系统召开示范区2021年文物工作暨文物法人违法问题专项行动整治行动部署会议,示范区两级文物工作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陕西省建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工作规程(试行)》《陕西省文物系统关于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总结了全区2020年文物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示范区2021年文物重点工作、法人违法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示范区各级文物系统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田野文物巡查,守好底线思维,做到守正创新,确保2021年文物保护工作圆满完成。